本帖最后由 YZBoo 于 2022-5-25 17:59 编辑 各位律师朋友或者学法律的朋友,麻烦帮忙指点一二
我准备以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起诉长龙航空,我认为运输总条件是根据运输总条件是合同的一部分
根据约定,我要求按照8.2.2规定,本人可以选择8.2.2.2规定中所述我们双方认可的其它运输方式和等级,将我运送到客票上载明的目的地点而不额外收费。
但是致电长龙航空客服,客服表示拒绝,只有退票和改3天内航班两个选项。拒绝履行约定的内容
我另行购票并索取行程单,要求长龙航空赔偿另行购票的损失。
提供了与客服录音、长龙航空OTA平台购票发票、另外行购票行程单、航班取消证明 作为证据
思路对不对,还有啥需要补充,求指点,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