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在厦门航空官网够买巴黎北京往返商务舱(实际承运人为荷兰航空),去程9月底已使用,回程今年2月荷兰航空北京阿姆斯特丹航班取消。
各种理由拒绝更改机票。
9月中旬我致电厦门航空更改机票,予以拒绝理由为,你的客票是去年购买的,不符合疫情期间购票的规定。我提出查阅相关规定,之后改口疫情期间特殊规定都已经失效。随之投诉。
回复第二个理由,没有航班可以改,我提出明年荷兰航空有航班可以改。回绝称民航总局有规定不可以更改到外航的航班。
第三个理由,因荷航航班取消,客票被荷航换开,需要找荷航处理。荷航客服答复需要厦航致电把机票改回去,厦航不同意致电荷航。
致电12326投诉,厦航回复第四个理由依据运输总条件,客票有效期一年不可以超有效期更改。我之后致电北京,天津,厦门MF营业部,全部答复称可以超有效期更改,不能改的原因是客票被荷航换开了需要联系客服修改,营业部没有权限。
致电厦航客服转述3家营业部的意见,客服表示称 谁说的去找谁!
之后我仔细研究运输总条件找到相应延长有效期条款:
4.3 客票有效期的延长
4.3.1 由于厦航的下列原因之一,造成旅客未能在客票有效期内旅行时,其客票的有效期可延长至厦航能够提供与该客票已付票价相符舱位等级座位的第一个航班为止:
a) 取消旅客已定妥座位的航班;
b) 未在航班约定经停地点降停,而该经停地点是旅客的出发地点、目的地点或中途分程地点;
c) 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按照原计划的班期时刻进行飞行;
d) 造成旅客已定妥座位的航班衔接错失;
e) 更换了旅客的舱位等级;
f) 未能提供已定妥的座位。
4.3.2 由于厦航未能在旅客要求定座时向其提供该航班座位,使持有客票的旅客未能在客票有效期内旅行,该旅客的客票有效期可以延长至厦航能够按照该客票已付票价的舱位等级提供座位的第一个航班为止。
厦航答复你不是厦航的旅客,不适用此条款。
退票也没办法,答复变来变去,第一次答复称系统算不是价格,无钱可退。第二次答复只剩下最后一段可退金额很小。第三次答复因为客票被荷航换开要找荷航退票。
厦门航空无下限,根本投诉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