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効9aj9 发表于 2023-9-10 16:24航司提前宣布变更,不是这个航班延误。因为有两个理由:1、航司半年前更改计划表,新的计划表这个航班时间推迟几个小时起飞。我半年后才买机票,就要因为半年前的更改计划叫航班已经延误?那我买票肯定就是看我买票时的计划时间,不可能看你以前的某个计划时间。好的,提前半年宣布不行,那提前一个月行不行?提前24h行不行?提前12h行不行?2、航司提前宣布航班变动可能是提前,不是往后。那我宣布提前后去买票发生了延误,但是比宣布前的计划时间还早,那我不叫延误?
对,这个逻辑是对的。
我在T时刻(满足计划起飞提前4小时)支付买票的时候,延误险保障的是T时刻公布的计划到达时间(若实际到达比T时刻公布的计划到达时间超过2小时、就应该获得理赔)。
《延误险细则》条款中,保障的对象一直说的是“原定航班”,“原定航班”=T时刻支付购买的航班行程=本次案件中的航变后的航班。
既然《延误险细则》通篇描述和保障的对象是“原定航班”,那么拒赔条款中的“T时刻购票时航司已发布航班延误公告”这句话说的应该是“T时刻购票时航司已发布“原定航班”延误”,而实际上航司在本次案件中“原定航班”起飞前从未发布过本次案件中“原定航班”延误。
因此,楼主最终获得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