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银行内地分行获准开办外币银行卡,但这不等于内地可办境外卡
上述消息一出便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不过,时代财经注意到,网络上关于上述政策目前流传着一些误读,认为内地居民可以“足不出境,直接办港卡”、“可在内地直接办理港澳银行卡”。
对此,一位外资行人士向时代财经表示,“这个政策变动不大,只是网上被炒作了而已。认为内地柜台可以存到香港户,可以通办港澳业务,这是不存在的。”
《通知》到底适用于哪一类银行,和之前相比又产生了哪些政策变化?
上述外资行人士对时代财经解释称,“本次变化的银行,是指注册在香港或澳门、没有在内地进行工商注册的银行在内地所开的分行。这些银行并不能通办港澳业务,内地居民存进去的资金,仍然是属于在内地的资金,并没有跨境;另一方面,这类银行同时受到港澳以及内地相应监管机构的双重监管。”
其进一步解释道,“以原政策来看,这些银行由于受到牌照限制,无法从事银行卡业务,只接受内地居民办理外币活期,不能做人民币的零售业务,且人民币只能做定期且需50万元以上。”
上述人士还强调称,本次政策的唯一变化,仅仅是给予这些银行发卡的权利,使其可以发行借记卡甚至信用卡,可以办理的业务类型并没有改变。
“我们不能直接在内地分行通办它们在港澳母行的业务,不能直接把钱通过内地分行的柜台存到母行去,依然不能做投资型的项目。”上述人士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