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成功启用指定工银信用卡产品(包括工银黑金卡、工银白金卡(不含简约白金卡)、航空联名卡、企业公务卡、运通商务卡、指定集团被保险人的个人金卡/普卡),便可免费获得中国工商银行为持卡人投保的旅行不便险(包括航班延误、行李延误、行李丢失)保险权益。
持卡人需要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支付本人的全额飞机票款或不低于80%的旅行团费,方可申请当次航班旅行不便保险赔付(全额飞机票款包括打折机票,例如机票原价1000元,打折后400元,持卡人刷卡全额支付400元即满足条件)。
2.白金卡被保险人及其他指定信用卡产品被保险人:
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
境内500元/次,境外1000元/次,全年累计5000元/年
行李延误(4小时以上):
境内200元/次,境外500元/次,全年累计1000元/年
行李丢失(24小时以上):
境内500元/次,境外1000元/次,全年累计5000元/年
获得其名下最高等级信用卡(卡片须为正常状态)对应的旅行不便险(包括航班延误、行李延误、行李丢失)保险权益,存量被保险人保险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新增被保险人保险期限自符合条件次月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搭乘民航飞机旅行时,由于非旅客原因导致其搭乘的航班(以下简称“预定航班”)发生延误,且连续延误时间达到保险单中载明的起赔时间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非旅客原因可包含天气原因、机械故障和空中交通管制,具体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延误时间的计算可采用下列任一方式,具体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一)自预定航班的原定起飞时间开始计算,直至该航班或承运人安排的最早可搭乘的替代交通工具实际出发时间为止;
(二)自预定航班的原定到达时间开始计算,直至该航班或承运人安排的最早可搭乘的替代交通工具实际抵达目的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