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买票大概半个月后,第一段改时间,计划推迟两个小时出发,当天实际又延误三个多小时才从A机场出发。
到B机场后,第二段原航班赶不上了,于是航空公司给改签到另一个航班,B-C每天有三个航班,我本来选的是中间那个航班,然后第一个航班延误的更多,第二个航班比第一个航班先出发了。
航司安排的新航班,出发时延误四个多小时,但其实我也只是在B机场呆了两个小时左右。
回来后,先申请了第二段航班的延误险,因为有登机牌和延误时间四个小时明确,很顺利的赔付了。
第一段本来以为不够四个小时不行,但是后来翻了翻帖子和细则,发现出发时间以“原计划起飞时间开始计算”,所以觉得应该也可以,申请几天后失败了,理由是延误不足四个小时,所以打客服申诉,告知买票时的计划出发时间,提供了买票时的行程单,后来也赔付了。
建行注意事项说了,连续乘坐多个航班,那个航班单独计算延误时间,所以这是这次联程票两段都可以赔付的根据。但是对于第一程延误导致第二程改签然后最终延误较长时间到达的不是很友好,也有别的帖子看到,如果航司能开,原计划到终点的时间和实际到终点的时间的延误证明(当成一个整体),也是有赔付成功的,分享一下个人经历,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