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是自然现象,客人进出是理所应当,地上有水渍也是无法避免,这是客观事实。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是具备完整客观判断能力并且可以自主趋利避害,具有主观分辨能力。酒店放置小心地滑予以警示,已经履行了保障客人的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义务,但是否已经完全完整履行了此义务,是值得商榷的,例如:是否有人对雨水进行清理、是否有更多更完整的防滑措施?同时,这个雨水的范围大小和水量多少?雨水的具体位置是否为大堂必经出入口,是否有其他客人滑到或者只是你一个人?
客人摔到,酒店都可以报保险予以理赔,除非额度较大或者责任确实不在酒店,才难以理赔,反之酒店都愿意予以出险理赔,毕竟事情可大可小。当然,如果酒店认为尽到了责任不予以出险理赔,适当的予以物质补偿或者房费减免也是司空见惯的。更何况,如果在酒店提供了视频资料及事情描述后,保险公司判断酒店无责,或者费用较小可以免赔,就会拒赔,那客人只能自己负责,酒店也就不会赔付,至多进行人道主义的体恤罢了。
从你的描述无法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希望上述建议可以帮到你。但如果你已经设定了酒店一定有责任,在此基础上的沟通,根本不利于你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平和的心态,对你和酒店沟通似乎更有帮助,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