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自己正规做生意的(学生兴趣班培训)在19年创业开的店,一开始注册的营业执照是个体户,当时为了收款方便,去农业银行办了个商户收款码,用了几年非常方便!后来成立了公司,由于和个体户同名差不多,工商局要求必须把个体户注销!当时也没考虑到后面,就把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了!悲催的事情在前几天发生了,收款码被注销了!!!当时农行网点有办这个收款码任务,成立公司的时候就联系我,给我公司办个企业收款码,我一直在用个体户的,当时也把营业执照注销的情况和农行网点说了,当时说你先用着,等不能用再说!结果好了,前几天发现个体户的收款码不能用了,去网点看看什么原因,结果发现被强制注销了!后期麻烦,用企业收款码,资金不好流动,个体户的收款账户就是我个人银行卡,但企业收款码收款打到对公账户!而且钱不能自由使用,其次担心被税!而且企业收款码有手续费,4%的手续费!
个体户的收款码每个月存款多少,免费多少收款!
农行网点让我再重新办个个体户,重新开收款码!
无奈,今天又去工商局重新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挺心疼的,因为以前办的收款码没有限制,也没有手续费!现在办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