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经常要跟人扯皮的业余法务人士,也贡献几条建议:
1、把这条帖子删了,之后无论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如何,都不要再贴出来。
2、你找的“2022年3月31日”和“变动”这两点挺好,这是唯一能够拿来说事儿的。同时补充一点支持:按照当地法律(天朝的《民法典》),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3、把你的诉求和论据同时向中国万豪、北美万豪、中国12315渠道反馈。 跟万豪沟通的时候,除了摆论据,还要表示出你对万豪的钟情和喜爱。
4、如果上述之后还是没能拿回的话,考虑两个选择:
4.1尝试到法院起诉,给内心的抑郁找个消化的过程。
4.2承认自己有部分失误,尊重契约精神,拿得起放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