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motocaba 发表于 2024-3-27 15:44你的逻辑很奇怪。我们先来根据你的言论分析一下:假设你因为薅广发羊毛被公安机关逮捕,那你算受害者吗?是广发加害你还是公安机关加害你?其他类似,就不说了。你说因为你有广发卡而多了2条申卡记录,所以你是受害者。按同样的逻辑,那你有任何一家银行的申卡记录,你就是该银行的受害者?你先弄清楚这个再说吧,否则我跟一个逻辑混乱(可能不仅仅是逻辑混乱)的人说什么也没用啊。
恰恰是你的逻辑奇怪,你却不自知,这才是可悲的地方。
既然你说了受害者,你总要给出受害者的定义,你是给不出?还是不想给?还是害怕给?还是仅仅是想浑水摸鱼?
我只是帮你列举了我能想到的几个受害者的定义。当然受害者是你提出的。我希望你能明确给出定义。
其他银行值得申请,申请记录当然不是受害者。广发不值得申请,申请记录当然是受广发所害。
同样的行为(视为成本),通过不同的函数(银行信用卡),当然得到不同的结果(收益)。
同样是吃饭,你吃了一顿米其林大餐是享受。吃了一顿预制菜是受害。怎么同样是吃,在你这里就必须是一个结果?
你的逻辑混乱不堪,是文化程度太低呢?还是想要洗的银行太坑,导致洗无可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