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555wu555 于 2020-4-16 20:13 编辑 (一)
事情是这样的的,因为工作需要,先生是金茂十年会员,但考虑到最近应酬也比较少今年决定不续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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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他们的销售丁小姐来联系我们说疫情安定下来自助餐又开放了,并说我们虽然是去年的券今年没有续卡,老券在4-5月这两个月可以使用,特此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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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平常上班没时间,就给我爸妈了,然后我妈打个电话确认了一下对方说不能用,我们又问了他们,她说可以用的所以我们才放心让父母去浪漫午餐(排5,6)。本来一切都以为这么愉快的决定下来了,父母也是满心欢喜的期待着疫情后的首次出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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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准备出门的前一天,这位丁小姐不由分说,把之前所有的事实都推翻了,说“通知”我们不能使用,还说周一下午我母亲抱着以防万一的心情去确认时已经通知了不能使用…那么请问我们周二周三的对话都是废话吗???
现在三番五次地态度变化我都不知道如何和我妈说,真的不想让老人家失望,但这句“我们会员都续卡的,没有不续约的客人”真的是十足的霸王条约,这个约我肯定是不会再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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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茂对客人连句“您”都没有的吗?
2.这样能用-不能用-最后确定能用-不能用,来来回回的反复连一句抱歉也没有吗?!
3.金茂一年会员费1888元着实是不便宜的,而这样的服务就是可以正大光明的向客户索取服务费的服务吗???
4.你对顾客说这句话合适吗?这是你们的待客之道?是不是做一个好女婿和你工作上的事情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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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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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分,针对这件事,这位丁小姐的上一级主管有来电,但从头到尾没有一句道歉,也没称呼“您”,并说“这件事完全是丁小姐个人的工作失误,你这卡过期了用不了的,我们私下会批评她的”。试问,这个微信不是酒店对客户的服务窗口吗?这样的处理电话您觉得合适吗?最后以下午给我电话回复草草了事。
至始至终我没有感觉到她想要处理事情的态度,也没有想着抚平我愤怒的心情。我反而被这个主管弄的更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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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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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16:19分,接到了酒店方张小姐的电话回复,电话中没有收到任何的道歉,主要沟通内容有了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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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我照片中没有显示出餐券于1月22日过期的全图。
→这个我在和销售丁小姐对话截图中可以看到,她自己通知我们是去年的券今年没有续卡,老券在4-5月这两个月可以使用。(并更新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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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能使用是因为我们的劵(1月22日到期)是在非疫情延期范围内。
→销售丁小姐联系我时并没有提到疫情阶段的时间,作为消费者我们并没有知晓到我们的卡是否符合贵公司疫情延期范围。作为销售,不是应该在知道顾客的有效期情况下作出通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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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卡券只能由本人使用
→这点从聊天记录中也可以看到,销售丁小姐是知道是我父母使用的情况下为我们订座位,我们没有任何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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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意周四(明天)“破例”让我父母使用卡券,前提是要我删除在SNS端的“不实言论”。
→请问我所陈述的情况里哪一句哪一个字是“不实言论”?所有的聊天记录都可以对簿公堂,也完全接受公开销售丁小姐方的所有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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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表达了,谁又缺这一餐饭呢?我们需要对方给出合理的解释和道歉。且对“不实言论”四个字我保留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