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飞客2480336 于 2021-10-24 22:12 编辑 我在杭州西湖嘉悦里酒店餐厅点的无酒精鸡尾酒,但是工作人员上了一杯有酒精的饮料。我不知情喝下去,导致身体不适。我想问问,遇到这样的情况怎样比较好?
事件概括如下: 我于九月底至十月初的几天入住了西湖嘉悦里酒店,期间会员福利是每天两杯鸡尾酒,我不喝酒,因此每天点的都是无酒精的鸡尾酒。10月2日晚,我一如既往的点了一杯无酒精的鸡尾酒,可是喝下去之后立刻感到身体不适。我即刻询问餐厅服务员,饮料里是否包含酒精,服务员承认饮料里的确有酒精。
因为身体不适,我随即回到房间,给前台打了电话和值班经理说了这个事情。之后,我大约休息缓和了两个小时,因为喝酒而引起的脸红,头晕,心跳加速等症状才逐渐消失。
在客人明确要求无酒精饮料的情况下,酒店工作人员错上了酒精饮料,这样的失误直接危害了客人的健康,而身体状态不佳又带来了潜在的人身安全隐患。客人要求无酒精饮料,原因可能涉及个人喜好,身体健康,宗教信仰等等。我在此不详述个人信息,但是在我看来,酒店工作人员给客人喝酒,是一件不专业,不道德的事情。
好在,事件没有造成持续性的,不可逆转的伤害。因此,我想也没有必要要求补偿,只要求酒店总经理亲自道歉。来自总经理的及时的,真诚的道歉,是酒店表达诚意和歉意的基本方式。
但是,很遗憾,事件于10月2日晚发生,直到10月8日我才收到来自总经理的邮件。邮件中对工作人员错上酒精一事只字未提。虽然我的投诉中涉及了几件事情,但错上酒精是投诉的核心内容,酒店总经理将严重的事情和相对情节较轻的事情混在一起泛泛而谈, 归纳为“未能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和“服务的缺陷”,如此模板式的道歉未免太没有诚意。具体邮件内容如下,人名已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