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ANA哩程,用兩張票來回台日三趟,因為票規的關係,最後一段必須轉機回出發地,
但我實際沒有要搭,那麼NO SHOW的話最後一段的YQ和機場稅可以申請退還嗎?
我的行程是
KHH-NRT(停留)-HKG/ /CTS-NGO-ICN-KHH
HKG-TPE-KIX(停留)-KHH/ /TPE-CTS/ /AKJ-HND-HKG
這樣再搭配兩張BA的高港單程票可以去東京、大阪和北海道共三趟,
現在是要用第二張哩程票的TPE-CTS去札幌,然後用第一張票的CTS-NGO-ICN-KHH回台灣,
那麼第二張票後段AKJ-HND-HKG NO SHOW的話,YQ和機場稅能不能申請退還? 需不需要手續費?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