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edup 于 2022-6-25 15:51 编辑 支持LZ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楼里有部分回答,质疑LZ引用EC261条例不适用。
Fedup认为LZ是以欧盟消费者保护条例来驳斥东航提出的“行业惯例是不赔”的论调,而非认为国内航线适用EC261才搬出该条例。
同样是东航江苏公司,Fedup之前也处理过两起行李类型的纠纷。其一,旅客抵达南京机场发现托运行李箱碎裂,东航工作人员收走了旅客所有票证,以只对拉杆、轮子维修,其他“小面积”损坏只道歉等话术,将旅客打发走。Fedup介入后才补开事故记录并赔偿。其二,旅客从南京前往重庆,行李箱损坏但有事离开未现场申报,拍摄了视频和照片,后续索赔时被各种制造门槛,甚至质疑旅客视频为摆拍。后交由律师起诉,耗时3月终获赔偿。
案例可前往Fedup查看315航空消费者权益专题(2020)